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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9-04-15  来源:  编辑:
                                    宁人社函〔2019207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6号),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16人,其中二级笔译4人,三级笔译12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专业资格(水平)取得时间为20181117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419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证书申领”栏目,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后发送邮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邮箱(nxrskszxfwdt@126.com)。经审核合格后个2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20/人。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服务电话: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19423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的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区直考生在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具体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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