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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第三批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2-05-19  来源:  编辑:

                        宁人社函〔2022〕165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三批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试卷满分110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格标准96分(试卷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试卷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试卷满分120分)。
    二、合格人员
    我区第三批合格人数为4人,其中考全科合格3人,增报专业合格1人,合格人员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证书领取
    (一)领取方式。合格证书领取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2年5月25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点所在地的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
    (二)证书邮寄。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http://www.nxpta.com),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证书管理”专栏中申请邮寄,邮寄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每件13元,区外每件21元。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手机:13519298181)联系查询。
    (三)联系方式。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12345、5555751、5555752。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三批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