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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4-02-28  来源:  编辑:

                        宁人社函〔2024〕69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合格人员

    我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旧大纲)合格人数为2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新大纲)合格人数为24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新大纲)合格人数为12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证书领取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制证书。纸制证书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领取。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4年3月5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领取资格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选择EMS快递送达纸制证书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日18时,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证书管理”专栏中申请邮寄,邮寄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邮寄证书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每件13元,区外每件21元。逾期未收到纸制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联系邮政EMS管理员张磊(电话:13519298181)查询。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