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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 2023-06-05  来源: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编辑: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202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120分)的考生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68日(星期),9:0018:00

    2.地点: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具体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三个证件信息须一致,户籍应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中明确的七类人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提供报考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人员。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4.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准确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双面印制,现场填写)。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等不正常情况的,需提前电话告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现场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6月8日18:00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递交书面声明。

    4.考生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951-6669635、6669633。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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