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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执业药师单独划线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度执业药师单独划线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划线合格标准
2025年度执业药师单独划线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56分。
二、单独划线地区
宁夏单独划线区域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该职业资格证书在相应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三、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9日至3月18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可采取书面、打电话或本人现场反映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人请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举报电话:0951-5099131、5099130(工作日),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四、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审核时间
3月17日至3月19日(9:00-12:00,14:00-17:0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职业资格。
(二)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学位证
3.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免试相关证件
(三)审核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
咨询电话:0951-6024459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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