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工作安排,现将宁夏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警务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按安排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进行,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宁夏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务人员体能测评工作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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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测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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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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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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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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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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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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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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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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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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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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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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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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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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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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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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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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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测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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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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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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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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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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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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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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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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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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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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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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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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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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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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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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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项目实施规则》(附件2)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3个测试项目全部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单位应当场受理,逾期不再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下载并认真填写《宁夏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和疫情防控相关《承诺书》(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能测评登记表1张、承诺书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证件资料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评;应聘者需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和饮用水等。
(二)考生完成体能测评且测评项目全部合格者,获得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审查缴费环节,请应聘者长期保存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备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凡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需在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的基础上,严格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参加体能测评时持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评考场。体能测评前14天内,应聘者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存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在体能测评时携带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国(境)外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视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
1.宁夏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务人员体能测评工作计划表
2.体能测评项目实施规则
3.宁夏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
4.承诺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4月16日